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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确定为无效婚姻后,财产应怎么分割?_天天报道

时间:2023-03-23 08:09:02 来源:法问

现实生活中,双方当事人会因存在法定情形导致婚姻无效。那么,被确定为无效婚姻后,财产应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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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方是青梅竹马,姨表亲。由于外公外婆愚昧无知,我们出生后就被定下了娃娃亲,结婚的时候还没有成年。2003年,我年满20周岁,他23周岁,我们领了结婚证。我们的婚姻真的无效吗,如果无效的,财产应该怎么分?

云南博奕律师事务所发绍平律师解答:

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所以说,针对网友的提问,姨表亲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我国婚姻法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网友二人的婚姻是无效的。

其次,一旦被法院认定为婚姻无效,双反长达二十几年的“婚姻生活”将被认定为同居关系。关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则不同:

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发绍平律师解析:

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

在司法实践中,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在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对是否为个人财产,举证不明且无法查实的,按共同财产认定,均有分割权。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按民法一般共有财产合理分割;双方各自所欠债务,独立负责偿还,共同所欠债务,由双方负连带责任予以偿还,处理时运用有关民事法规。

此外,婚姻无效或被撤销后,生活困难的一方可以请求另一方提供必要的经济补偿,无过错一方还可向过错一方请求损害赔偿。

标签: 无效婚姻 共有财产 双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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