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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处理?

时间:2023-04-06 18:13:08 来源:法问

一旦出现交通事故,给双方造成事故损失的,需要先确定双方的事故责任,但是,等到交警根据实际情况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后,有些人不服判定结果,那么就要积极采取措施主张自己的权利。所以,要先确定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处理?

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的刘安艺律师做出了解答:


(相关资料图)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要按照以下办法进行处理:

1、认为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适用程序错误或责任划分不公的,可以申请复核。

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提出复核被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先的责任认定结果的,可以提起诉讼。

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要就交通事故的具体责任划分进行举证,推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效力。

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可以收集及时保留的相关证据,比如对事故现场拍的照片,若是事故现场附近有摄像探头,那么便可以在诉讼中提供证据或申请法院调取录像,必要时,也可以申请对事故发生原因和痕迹进行鉴定。

3、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要求法院重新认定事故责任,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事故认定书确有不妥,将不会采信事故认定书。

刘安艺律师:有丰富的民商事案件办理经验,主要办理房产纠纷案件,婚姻家庭继承案件,经济纠纷案件,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刑事和行政案件,公司法律顾问等,执业至今已代理二百余件案件。

刘安艺律师补充: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依据《交通安全法》第73条,事故认定书由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

事故认定书记载事故责任以及其他基本事实,对行政处罚、刑事责任追究、各方民事赔偿都有重要意义。鉴于此,当事人如果对事故认定书记载的内容不服的,如何获得救济呢?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救济途径通常有两个:一是申请复核,二是诉讼中推翻。

1申请复核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1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欲达到的目的:

当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时,将依法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2诉讼中推翻

事故认定书为事故处理的证据,既然是证据,那么在诉讼中就不能直接被采纳,而应当经过质证、辩论等诉讼流程,由法庭决定是否认可其证据效力。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事故认定书认定有误,则通过提供相应的证据,有可能让法庭减弱或不予认可事故认定书的证据地位,或是否认事故认定书的认定内容。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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