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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护令包括什么内容?如何申请人身保护令?

时间:2023-04-04 08:23:05 来源:法问

人身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民事诉讼正常进行而采取的一种民事强制措施。那么,人身保护令包括什么内容?人身保护令有什么意义?如何申请人身保护令?广东南岭律师事务所翁益刚律师解析。

人身保护令包括什么内容?

根据最高院发布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规定,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裁定,可以包括一项或多项内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禁止被申请人(通常指加害方)殴打、威胁申请人(通常指受害方)或者申请人的亲友;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或者与申请人或者可能受到伤害的未成年子女进行不受欢迎的接触;

3.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生效期间,一方不得擅自处理价值较大的夫妻共同财产;

4.有必要的并且具备条件的,可以责令申请人暂时搬出双方共同的住处;

5.禁止被申请人在距离下列200米内活动:申请人的住处、学校、工作单位或者其他申请人经常出入的场所;

6.必要时,责令被申请人自费接受心理治疗;

7.为保护申请人及其特定亲属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人身保护令有什么意义?

在应对涉暴离婚案中采用“人身保护令”的方式,可谓开创了应对家庭暴力之先河,具有很大的意义。

首先,“保护令”是申请人的“护身符”。近年来,在形形色色的离婚案中,难以承受的家庭暴力已成女性主动提出离婚的要因,而鼓起勇气到法院离婚后又往往因“同在屋檐下”而难免受到对方报复。而有了可申请人身司法保护的权利,便使得平日被丈夫当作情绪宣泄工具的受害人有了依法维护自身人权不受侵害的“护身符”。

其次,“保护令”是被申请人的“紧箍咒”。“人身保护裁定书”送达被申请人时即生效,表明受害人从此就是人民法院依法明确保护的对象,这种保护是以法制强制力为后盾的“特别保护”。被申请人倘若“旧病复发”,法院既可依法处以经济上的罚款,又可采用司法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对被申请人而言,它是一道不敢越雷池半步的“紧箍咒”。

其三,“保护令”是确保案件顺利审执的法宝。它不仅可威慑被申请人在诉讼中尊重申请人的人身权利,防止暴力下的不测事件发生,也可将事后惩罚施暴者转变为事先保护受害人,从而开辟了国家公权力介入家庭暴力防治的新途径。因此,“人身保护令”之举值得提倡,值得引入进家庭暴力的预防体系中。

翁益刚律师支招:

如何申请人身保护令?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可在离婚诉讼提起之前、诉讼中或者诉讼终结后的6个月内提出,不需缴纳任何费用。按照定,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应由家庭暴力受害人本人或监护人提出。但当受害人及其监护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申请时,受害人近亲属或其他组织(受害人所在单位、基层组织等)可向法院代为申请。

申请“人身保护令”,最好是书面提出;情况紧急时,也可口头申请。申请时应有具体的事实和理由,有证据的还应提交相关的证明。如伤情照片、报警证明、证人证言、带有恐吓等内容的电话录音、短信、聊天记录等。

标签: 人身保护令 被申请人 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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