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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资讯!从谣言京东员工一天离职400人,看离职的干货

时间:2023-04-03 11:25:53 来源:法问

近日网络曝光“京东员工一天离职400人”的消息,京东方面对此作出回应,表示该信息完全是谣言,是个别人员和机构有组织地将企业正常人员流动进行夸大不是的虚假传播。虽是谣言,但是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说明工作的入职与离职是职场人关注的两大重点。

网友咨询:


(资料图)

我真心的不喜欢我现在的工作,但之前公司比较忙,我也就没好意思辞职,打算等合同到期后走人。可是公司规模比较小,我怕公司到时以缺人为由不让我走,我又不想到时候闹的尴尬,所以想找个好点的理由,说明我要离开的原因。请问我该怎么跟公司说呢?有没有哪位高手指点一二?还有工作服的问题,我想知道如果公司不愿意收回工作服,而是扣我的工资,我该怎么办呢?

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郑强强律师解答:

你好:

1、合同到期后直接给公司说想换个环境行了,别想得太复杂,合同到期终止未续签,意味着你们的劳动关系就终止了。

2、工作服员工离职是应该交回给公司的,除非公司签了相关的协议,否则公司不能扣你的工资。

郑强强律师普法: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想续签,劳动者直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告诉用人单位自己不续签劳动合同,通常的企业会有续签劳动合同征询表,劳动者在该单据上注明不续签即可。

劳动者不续签,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标签: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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