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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视点!捡了东西不还给失主是犯罪吗,会如何定罪处罚?

时间:2023-03-29 08:20:07 来源:法问

捡到东西不归还的人有很多,主要是该东西的价值比较高,再加上不少人都是有贪小便宜的想法。在捡到东西不归还的时候,失主知道后觉得对方的做法很无耻,也想要通过法律途径去追究对的责任。那么,捡了东西不还给失主是犯罪吗,会如何定罪处罚?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网友咨询:钱已经花光了,皮夹已经扔了,这样警察找过来算是犯法么?

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唐小平律师解答: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一般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会有如下几种情况:

第一就是不构成犯罪。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的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49条的规定拘留、罚款。”

那么第二,这构成刑事犯罪。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或“数额较大”那么他就构成了犯罪。那么这里的“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了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了或损坏公私财物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数额较大”一般是一万以上不满五万;“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

因此,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捡到东西应当归还失主。返还拾得物,并非道德上的义务,也不是任意性的义务,而是法律规定的必须履行的强制性义务,捡到东西不还的行为既是违法的,也有可能涉嫌犯罪。

唐小平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侵占罪的构成: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综上所述,拾金不昧是我国传统美德,捡到他人物品后应该及时归还或者妥善保管。一般情况下不会构成犯罪,但是拒绝归还的物品价值很高,经过履行催要不给的,可能涉嫌侵占罪。这样,被对方告上法院的,当事人将面临刑事责任,这是得不偿失的。

标签: 他人财物 占为己有 一般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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